問:《實施方案》的主要政策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GB50846-2012)、《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847-2012)、《建筑物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標準》(DB42/T1541-2020)、《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55024-2022)等相關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通信設施(包括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和移動通信基礎設施)應與建筑物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根據《湖北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6號)和《關于貫徹落實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國家標準的通知》(鄂建〔2013〕14號)相關要求,在審查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時,應將相關電信設施的規劃設計和預留作為審查內容。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各類建筑物的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全面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州市5G通信建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隨政發〔2020〕4號)要求,特制訂《隨州市推進建筑物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問:《實施方案》共分哪幾個部分?
答:共分適用對象及范圍、支持政策、責任分工、工作要求4個部分和2個附件:隨州市建筑物通信基礎設施技術要點、隨州市光纖到戶通信設施技術要點。
問:制定《實施方案》支持的政策內容是什么?
答:新建、在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須提供面積適宜的移動通信基站用房及場地,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進行配置。建設項目設置的移動通信基站用房不計入項目容積率。
問:《實施方案》涉及責任單位有哪些?
答: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鐵塔隨州市分公司組成的隨州市建筑物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協調小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建筑物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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